特价商品概不退换;预付卡变相缩水;未成年人私购手机,商家拒绝退款……3月15日,重庆市工商局通报了去年一些消费维权的典型案例,为消费者消费无忧保驾护航。
 
案例一
 
特价长裙脱线不退换
 
为吸引消费者眼球,不少商场、超市、网店常常以“特价”、“优惠价”、“打折价”开展促销活动。但在这些优惠之下,一些商家也耍起了小心眼,让特价商品有了各类特权。
 
近日,家住万州区沙龙路的市民冯女士在逛街时,在某品牌女装店里看中了一条长裙。热情的销售员向冯女士表示,此款长裙正在做特价活动,原价要800多元,现在只卖398元。冯女士当即买下了该款长裙。冯女士回家后却发现,这条裙子左边袖口下方脱线了,稍微一动脱线就更严重。冯女士立即返回找到商家,要求更换一条新裙子。
 
销售员却表示,特价商品是不提供退换货服务的,且销售发票上已注明“特价商品不退换”的字样。
 
点评:重庆市万州区消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特价商品不退换”是商家的霸王条款,其内容是无效的。特价商品也享有正价商品一样的售后服务保障。遂责令商家为冯女士更换了同样的一款长裙,并令其将印有“特价商品概不退换”字样的告示撤掉。
 
案例二
 
预付卡卡值遭变相缩水
 
消费者胡女士去年12月在万州某美容院做按摩时,为她服务的美容顾问向她宣传,只要办理了本店的预付卡,每次消费美容项目就可按照6折的优惠标准进行收费,且终身有效。胡女士便花了5000元办理了预付卡。
 
可3个月后,当胡女士再次来到美容院,该美容院的店员却称,由于店面重装开业,服务和环境都提高了档次,胡女士先办的卡不能继续享受6折优惠,每次项目需按8折进行收费。
 
胡女士提出异议,并提出退卡的要求。而该美容院却以卡上明确标注着“此卡售出一概不退”为由拒绝了胡女士的退卡要求。
 
点评:万州区工商分局执法人员称,该美容院为胡女士办理消费卡时已明确约定了消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美容院单方降低消费者胡女士的折扣,侵犯了胡女士的合法权益。另外,“卡售出一概不退”是常见的霸王条款,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最终,该美容院为消费者胡女士办理了退卡手续,并当场向其支付了4700元退款。
 
案例三
 
12岁孩子私自购手机,能退
 
2月4日,家住丰都县武平镇的秦女士带着年仅12岁的儿子李某到丰都县城走亲戚。当晚,李某独自一人到街上玩耍,在经过某手机店时擅自用自己的压岁钱购买了一台价格为999元的VIVO手机。秦女士知道儿子购买手机后,认为儿子年龄尚小不适合使用手机,当即找到手机店要求退货,但手机店负责人毛某以手机没有质量问题为由拒绝了秦女士的要求。
 
点评:丰都县消委会人士指出,根据法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李某私自购买该手机,且未征得父母同意,其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经营者应当无条件退货。
 
案例四
 
定金不得超过总额20%
 
消费者向某向合川区工商分局投诉,称其在合川区较场坝某家具店内预定橱柜一套,价格3500元,交纳“定金”1000元,但看中另一款橱柜,想取消交易,商家拒绝退还“定金”。
 
点评:合川区工商分局工作人员称,由于消费者反悔,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但定金的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20%。该纠纷中,经营商家收取1000元定金,已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该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定金”具有担保作用和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而“订金”是指预付款,因此,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不要轻易下“定金”。
 
■相关
 
重庆12315去年接2.74万件投诉举报
 
重庆商报-上游财经记者 严薇
 
3月15日,重庆市工商局发布2016重庆消费者诉求五大特点。网络消费投诉已连续3年呈快速增长趋势。
 
2016年,重庆市工商系统12315平台共登记消费者诉求20.21万件,同比增长9.49%。其中,投诉2.09万件、举报0.65万件。交通工具、通讯产品、家居用品、家用电器、装饰建材分列投诉商品类前五位。
 
网络消费投诉剧增
 
2016年,重庆电视、电话等非现场类消费投诉2031件,同比增长80.21%。其中网购消费投诉1999件,占比98.42%,同比增长逾8成。
 
交通工具投诉仍为热点
 
随着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交通工具类投诉自2012年开始逐年攀升,2015年以来连续两年排名消费投诉热点首位。
 
2016年,交通工具类投诉3972件,占投诉总量32.54%,但增速较上年同期下降61个百分点。
 
商户无照经营问题突出
 
2016年,重庆市工商系统登记举报6506件,同比增长7.08%。违反企业、个体私营登记管理法规类举报共2133件,占举报总量32.79%,同比增长7.9%,位列各类举报之首,逐年增加。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问题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