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是否该为春节涨价买单?
 
消费者是否该为春节涨价买单?

制图/史伟

春节期间,随着大量务工人员返乡过年,餐馆、理发店、洗车房、宠物店等服务行业普遍进入“休假模式”。而那些春节不打烊的商家,也趁供需失衡之机,大幅提高服务费、拒绝使用贵宾卡、对菜品进行加价……近期,一些市民向党报热线投诉称,他们在外出消费时遭遇了“霸王条款”。

市民投诉

●结账时才知要加收服务费

1月31日,正是春节假期的第五天。下午2点,市民陈女士来到芙蓉街醉得意连锁饭店就餐,结账时却被告知要多收10%的服务费。“刚来点餐的时候也没说要加收‘服务费’,结账了才讲。我问他们为什么要加收这个钱,服务员只说是领导让收的,还说初三、初四、初五都要收这个钱。”一共消费了148元的陈女士,最后交了162元才离开。“小票上写着消费148元,发票上开了162元钱。”

●预订包间被告知有最低消费

市民刘先生也在春节期间遇到了“突然涨价”的商家。他投诉称自己2月1日在高第街56号经十路店预订了一个六人包间。2日下午,当他打算动身前往餐厅的时候,却被餐厅通知包间有最低消费。“前一天预定的时候没说有最低消费啊,过了一晚上突然就有了。”接到“最低消费”的电话后,刘先生再次与商家沟通,一位自称店铺负责人的人士称,“没有最低消费,只是备货不足。”店铺负责人的解释更让刘先生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最后这位负责人将刘先生一行5人安排到附近的西市场店就餐。“这家没有‘最低消费’,我们最后点餐消费了400多元。”

商家诉苦

●人力成本增加只能涨价

不仅仅是餐饮行业,春节期间因服务人员减少、商品价格和用工价格一并“水涨船高”的情况并不鲜见。大年三十上午,在济南西站附近的一家理发店,记者见到了正在理发的市民李先生。“一直在忙年,直到今天才能抽空过来理发。”李先生告诉记者,他在该店办有理发卡,平均下来理一次发不到20元。“今天要收我100元,说是过年期间卡不能用。没办法,再贵也得理啊!”虽然无奈,但李先生也只能接受商家的要求。

对顾客的意见,理发店老板也很无奈。“一些理发师都回家过年了,是留下的几个理发师要求把价格涨到100元的,昨天是50元。”该老板表示,大年三十再干一上午,下午就会放假,店里只剩下两个理发师能坚持到最后,不过他们要求涨价。“多出的绝大部分都给了理发师,要不谁干啊!”

●春节期间利润没那么高

一名经营餐厅的老板则表示,在春节期间营业,虽然看似客源集中、菜品涨价后带来的利润很高,但其实并没有收获那么多利润。据他称,春节期间是服务行业从业人员流动的集中时期,很多家在外地的服务员都提前回家过年,餐厅人手紧缺。若想在春节期间正常营业,就要向员工支付更高的工资。“国家规定,节假日加班要付2-3倍的薪水。成本提高,相应的整个营业费用就会升高。消费者只能为这稀缺的服务买单了。”

消协回应

●商家若不提前告知属侵权

2月6日,对于陈女士反映在芙蓉街醉得意就餐被收服务费一事,济南市消费者协会明确表示,商家要求消费者支付的10%的服务费用,若未在店内张贴广告标识,或未预先告知消费者,如果在个别日期进行临时增项收费,属于侵权行为。消费者可以向济南市消费者协会投诉。

而对于包间最低消费的问题,记者注意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条文明确规定:餐饮行业中“包间设置最低消费”等均属于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

(本报记者 王渝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