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现代农业转型升级,日前,武汉市出台了鼓励和规范工商资本投资农业农村发展的实施意见。

据武汉市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实施意见的出台,就是为了更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推进“三乡”工程(市民下乡、能人回乡、企业兴乡),鼓励和规范工商资本投资农业农村发展,推动资本、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向农村流动,加快农业标准化、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促进都市田园综合体创建,切实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经营水平。

不能排斥农民代替农民

据了解,实施意见将坚持规划引导、市场主导、利益互惠、耕地保护等四大原则。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农村要符合产业发展总体规划,与全市“三乡”工程、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都市田园综合体创建、生态环境保护等紧密结合,找准产业定位,避免因过度集中导致资源紧张和市场恶性竞争。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引进工商资本,创新经营模式,全面激活市场和各类生产要素,调动多元化主体共同推进农业农村建设的积极性。

按照实施意见,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农村,不能排斥农民,不能代替农民,不能与农民争利。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建立企业与农民之间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使农民分享企业发展红利,多途径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性质和耕地保护制度,按照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要求,切实保护基本农田。企业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在租赁农地上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禁止耕地“非农化”。

鼓励有效投资重点领域

上述负责人介绍,实施意见鼓励工商资本重点投资现代种业及种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农产品流通和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等领域。

——现代种业及种养殖业主要有农作物、蔬菜、花卉林木、畜禽、水产等现代种子种苗产业,集中连片建设标准化、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的优质特色农产品种植和养殖生产基地、产业园区。农产品加工业主要包括重点建设起点高、规模大的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

——农产品流通和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主要包括农产品市场、现代物流配送等农产品流通性服务业等。

——农业新业态投资主要包括“互联网+农业”、工厂化设施化水产养殖、立体栽培等农业新业态,加强农业生产与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

——生态休闲观光农业和循环农业投资主要包括鼓励工商资本投资发展郊野公园、赏花游、乡村游等产业,充分挖掘和利用农业的生产、生态、景观、文化、教育等功能;投资种养循环、秸秆利用、沼气提纯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等领域,促进农业生产向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方向发展。

——农村生态和环境投资主要包括鼓励工商资本投资建设公益林、湿地恢复和保护、美丽乡村、生态特色小镇等。

投资将享受政策支持

实施意见规定,工商资本投资农业农村将享受政府专项奖补、减税、土地供给等相关政策支持。

政府专项奖补政策。工商资本投资“三乡”工程、都市田园综合体、“互联网+农业”等领域,将享受政府相关专项奖补政策。对符合政策投向的项目还将择优申报,争取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支持。

减税政策。严格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为工商资本投资农业农村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加强金融支持。完善财政促进金融支农奖补政策,应用与推广“惠农贷”“保证保险贷”等多种财政金融支农模式;支持推行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健全“政银保”“政银担”合作和风险分担机制;开展特色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农产品质量保险、农村小额信贷保险等新型险种试点,提高工商资本防范风险能力。

保障土地供给。实施意见规定,鼓励工商资本流转土地,制定并实施土地流转财政补贴政策;创新农用地经营权长期流转试点,探索“村级连片经营”等流转新模式;切实落实国家和省设施农业用地政策,鼓励利用非耕地建设农业设施;允许将通过土地整治、美丽乡村、生态特色小镇、郊野公园建设增加的耕地作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按照“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返还指标交易收益;促进集体土地优化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

据了解,为了确保实施意见落地生根,武汉市转变政府职能,创新优化服务,最大限度减少审批,降低工商资本投资主体运行的行政成本;多措并举,降低投资主体用电、人工、物流等经营成本;保障工商资本投资项目落实落地。与此同时还制定并实施了《武汉市农业生产负面清单》,分类指导、规范工商资本投资行为。建立投资项目土地流转分级备案、资格审查、风险保障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