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满足民众涉及继承、遗嘱、家事诉讼的法律需求,为遗嘱相关法律服务从业人员提供交流与学习的平台,提高从业人员职业素养,更好的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务,助力遗嘱法律服务行业走上新的台阶。9月26日下午,由北京市律师协会、北京老龄法律研究会主办,盈科律师事务所承办的“遗嘱法律服务培训研讨会暨盈科遗嘱法律服务中心揭牌仪式”在盈科总部正大中心25层圆满举办。


与会领导及嘉宾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赵小丽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法律援助部部长

刘利君  民政部培训中心副教授、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律师

赵  沉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法律援助部部长助理


北京市律师协会 北京老龄法律研究会

陈洪忠  北京市律师协会老龄法律服务研究会主任、北京老龄法律研究会会长、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主任

陈金丽  北京老龄法律研究会会长办公室副主任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梅向荣  盈科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全球董事会主任

李  华  盈科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副主任、全国业务指导委员会主任

奚  玉  盈科中国区董事会名誉主任、盈科全国女工委终身名誉主任

杜  芹  盈科全国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盈科深圳管委会副主任、家族法律事务中心主任

刘  敏  盈科全国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盈科北京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律事务部主任

刘  萍  盈科哈尔滨人才战略工作委员会主任


领导及嘉宾致辞


盈科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全球董事会主任 梅向荣


    会议伊始,由盈科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全球董事会主任梅向荣致辞。首先梅主任对各位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感谢,并指出在中国逐渐步入老龄化社会的大背景下,老年人的养老问题亟待解决,需要社会多方力量的协助,法律服务尤其不能缺位。盈科律师事务所在中国区拥有107家律所,执业律师总数超过13600人,盈科全球法律服务网络覆盖法国、德国、英国、意大利、瑞士、波兰、新加坡等89个国家的158个国际城市,盈科人要积极响应“人民律师为人民”的号召,梅主任强调,遗嘱的根本问题是法律问题,要积极参与遗嘱法律服务这项利国利民的事业中去,并且希望在业界各位专家学者的指导下制定遗嘱法律服务的标准、体系,造福每一位老人每一个家庭,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美丽愿景,为法治中国的建设贡献盈科力量。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法律援助部部长 赵小丽


    赵小丽部长首先对盈科遗嘱法律服务中心成立表示祝贺并且向与会人员介绍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在江丹主任的带领下积极探索公益服务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新型养老模式,打造了“曜阳”养老品牌,指出如何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是目前的主要工作。结合为老法律服务的实践,赵部长分享了关于养老服务过程中财产继承方面的三个观点:一是从事遗嘱法律服务工作的主体应明确;二是目前市场上存在的遗嘱法律服务出现问题的原因是法律配套的规定未跟进且缺少监管,遗嘱法律服务行业的从业门槛低,缺乏专业队伍和明确是收费标准;三是律师应该在遗嘱继承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北京市律师协会老龄法律服务研究会主任、北京老龄法律研究会会长、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主任 陈洪忠


    北京市律师协会老龄法律服务研究会主任、北京老龄法律研究会会长、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主任陈洪忠致辞,陈洪忠主任首先转达了北京市律师协会王清友副会长对盈科所承办本次研讨会的感谢,预祝“遗嘱法律服务培训研讨会”成功举办,陈洪忠代表北京市律师协会老龄法律服务研究会和北京老龄法律研究会感谢梅向荣主任及盈科律师一直以来对两会活动的大力支持,祝贺盈科遗嘱法律服务中心即将揭牌成立,预祝中心在培养律师专业为老服务方面取得成绩,并向线上线下广大律师、专家致以问候。陈主任认为,在我国第十个老人节和第七个敬老月即将到来之际举办这样一场活动,意义重大,陈主任强调,2013年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将家庭养老改为了居家养老,我们律师的法律养老大有可为的。另外,在老龄社会法治建设方面,加强律师专业技能的研发,促进老龄社会法治建设,让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老年人群中尽快变为现实。盈科所人才济济,盈科遗嘱法律服务中心的成立必将会为我国养老服务的市场化发展做出一定贡献。


赠书环节


赠书环节现场


    在致辞后,陈洪忠主任将自己参与主编的国内首部传承法务教材《传承法务》一书赠送给盈科律师事务所,希望此书可以助力遗嘱法律服务中心未来专业化建设与发展。


遗嘱法律服务培训研讨会


    在老龄人口的数量增加和老龄化程度加深的大背景下,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推进以及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都面临艰巨挑战。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国家老龄化治理需求,积极推进老龄问题的多元依法共治,培养一批能够为老年人提供涉及继承、遗嘱、家事诉讼等方面法律服务的专业人才队伍迫在眉睫。盈科洞悉法律行业的需求,举办主题为“遗嘱继承中的法律问题”的遗嘱法律服务培训研讨会。


民政部培训中心副教授、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利君


    首先,民政部培训中心副教授、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利君发表《从老年人权益保障视角看遗嘱法律服务》刘利君教授首先介绍了我国老龄化的发展状态、老年人财产占有占有状况以及法律需求市场情况。刘教授认为,遗嘱对于老年人权益具有特别意义,关乎老年人家庭和谐、人生意义、家庭成员生活和社会经济。接下来,刘教授介绍了我国老年人订立遗嘱的障碍和困境,有传统文化死亡观的影响,有老年人法律意识淡薄的障碍,有随着老龄化身心状态以及疾病的影响,家庭成员的干扰四项主要因素。为了应对我国遗嘱法律服务中的问题,最后刘教授提出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提升遗嘱法律服务技术水平,二是树立“以人为本”的遗嘱法律服务理念,三是注重与老年人的沟通,四是引导老年人正确的生命观。


    北京老龄法律研究会会长、北京市律师协会老龄法律服务研究会主任、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主任 陈洪忠


    北京老龄法律研究会会长、北京市律师协会老龄法律服务研究会主任、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主任陈洪忠与在场嘉宾一同探讨了《律师遗嘱服务的重点、难点和未来》。陈洪忠从一个录音录像遗嘱案例破题,揭示了判断遗嘱是否有效的特有法律思维模式。陈主任表示,遗嘱形式要件精准掌握是律师遗嘱服务的难点,先学习成为专家再分配遗嘱服务,是律所抓遗嘱法律服务工作的重点。遗嘱见证业务风险大,宜选择3-5名律师专门负责遗嘱见证,这些律师需要经过严格的专业培训,律所要做好审查保管工作,两个协会也在努力争取遗嘱见证属于个人回避的标准确立。北京老龄法律研究会正在推进继承纠纷裁判标准、遗嘱公证行为标准、遗嘱见证行为标准的系统研究,推进涉老审判试点研究,加强财富传承律师的团队服务研究,立项研究助孝信托法律服务、以房养老和搭伴养老,推动院校发展老龄法高等教育和研究生教育。陈主任表示,遗嘱法律服务中的风险不应该再成为律师开展为老服务的难题,律师可以通过有目标、有计划的学习和研究认清这些问题所在,积累为老服务的“金刚钻”,这不仅是律师职业价值所在,也是律师的社会责任担当。陈主任提出倡议,北京市律师协会老龄法律服务研究会、北京老龄法律研究会与盈科律师事务所通力合作,以遗嘱专业法律服务为抓手,大力提升律师为老服务的执业技能,严格律师服务诚信纪律,打造盈科另一张靓丽名片。


盈科全国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盈科北京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律事务部主任 刘敏


    盈科全国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盈科北京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律事务部主任刘敏与在场嘉宾分享了《律师遗嘱见证业务的问题探讨》。刘敏律师首先介绍了律师遗嘱见证业务的概念,律师遗嘱见证并非独立的遗嘱形式应为代书、录音、录像、打印遗嘱中的一种特别身份的见证,而形式必须严格符合相应遗嘱形式。遗嘱的有效性需要结合遗嘱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要件及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人的行为能力等问题。三方面要素缺一不可,一旦律师见证遗嘱最终被认定为无效,律所及见证律师有被追偿的风险。接下来,刘敏律师对三个见证遗嘱无效的典型案例的进行解析。通过对见证律师违反遗嘱法定形式等导致遗嘱无效引发的律师赔偿风险予以阐述,总结出律师在遗嘱见证业务中被法院赋予超出一般见证人的义务与责任。刘敏律师结合自己22年律师执业经验倡议律师可以做更专业的相关遗嘱事务,比如起草专业的结构化遗嘱、遗嘱信托、意定监护、生前预嘱、遗赠抚养协议等多种法律文件相结合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可以做为遗嘱信托的受托人、监管人、遗产管理人、执行人等参与上述遗嘱、遗嘱信托事务中,保障遗嘱信托的顺利运行及参与到盈科遗嘱法律服务中心做专家律师等。并结合实践经验重点分享了遗嘱信托的重点和难点,遗嘱信托除了要满足《民法典》和《信托法》的双重法定形式,还要注意遗嘱信托的启动、可放入的财产类型、信托监管、信托财产与受托人风险隔离、变更和终止条件等一系列问题审慎处理,才能最终保障遗嘱当事人合法权益。刘敏律师表示,以上路径是律师发展遗嘱相关业务的重要方向,盈科遗嘱法律服务中心的成立恰逢其时,值得大家共同努力利国利民。


盈科全国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盈科深圳家族法律事务中心主任 杜芹


    盈科全国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盈科深圳家族法律事务中心主任杜芹通过现场连线与与大家共同讨论《遗产管理人的实践与探索》。杜芹律师于盈科深圳会场远程参会。杜律师首先简要介绍遗嘱法律服务 “设立-管理-执行” 的全过程。紧接着,杜律师以团队亲办的「深圳首例遗产管理人案例」为基础,深入浅出得讲解了遗产管理人确认的几种方式,以及现行遗产管理人制度在实践中所面临的难题,引发大家的思考。杜芹律师还进一步阐述了,家事律师所具备专业的知识、丰富的财富管理法律实践经验等,都会在担任遗产管理人是有明显的优势。其次,杜律师通过自身办理的案例,整合经验,对律师遗产管理人业务的具体操作流程提出了建议,并从确定继承人、确定遗产范围、合理保管和维持遗产价值、确认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依法分割遗产这五个方面,详细分享了具体法律事务实操的细节和方法,她强调,良好的财富规划能够让每一个家庭的财富传承更为长久,也让社会财富的传承流转更为有序。


遗嘱法律服务中心揭牌仪式



    遗嘱法律服务培训研讨会结束以后,各位与会人员移步到正大中心17层——盈科遗嘱法律服务中心的办公地点,一同见证盈科遗嘱法律服务中心揭牌的历史性时刻。


    盈科遗嘱法律服务中心的成立将会给遗嘱法律服务行业注入新的活力,着力推动遗嘱法律服务行业专业化、规范化发展,为国家建设适老化法治社会输送人才,进一步增强老年人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


颁发聘书环节


    在本次活动最后盈科律师事务所聘请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法律援助部部长赵小丽、民政部培训中心副教授、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利君、北京市律师协会老龄法律服务研究会主任、北京老龄法律研究会会长陈洪忠为盈科遗嘱法律服务中心顾问,聘请盈科中国区董事会名誉主任、盈科全国女工委终身名誉主任奚玉奚玉、盈科全国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盈科北京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律事务部主任刘敏、盈科哈尔滨人才战略工作委员会主任刘萍为盈科遗嘱法律服务中心研究员,由盈科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全球董事会主任梅向荣颁发聘书。


    盈科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全球董事会主任梅向荣为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法律援助部部长赵小丽颁发聘书


    盈科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全球董事会主任梅向荣为民政部培训中心副教授、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利君颁发聘书


    盈科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全球董事会主任梅向荣为北京市律师协会老龄法律服务研究会主任、北京老龄法律研究会会长、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主任陈洪忠颁发聘书


    盈科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全球董事会主任梅向荣为盈科中国区董事会名誉主任、盈科全国女工委终身名誉主任奚玉颁发聘书


    盈科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全球董事会主任梅向荣为盈科哈尔滨人才战略工作委员会主任刘萍颁发聘书


    盈科律师事务所坚持“党建引领,2035年建成全球领先律师事务所”的愿景目标,贯彻落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要求,积极开拓法律服务市场,成立遗嘱法律服务中心,为全球华人家族传承价值提供解决方案,为法治中国的建设贡献盈科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