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碧桂园宣布获得81.33亿港元及4.53亿美元双币定期贷款融资,期限为48个月。

公告称,碧桂园作为借款人,与多家金融机构(作为原贷款人)及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作为融资代理)订立融资协议。原贷款人已同意向碧桂园提供以港元及美元计值连同超额贷款权的双币定期贷款融资,金额分别为81.333亿港元及4.53亿美元。

根据融资协议,上述双币定期贷款自融资协议日期起计为期48个月。碧桂园表示,将全部用作于为2016年12月8日的融资协议下,该公司所得的37.9亿港元及10.141亿美元的双币定期贷款进行再融资。

同时,根据融资协议条款,触发融资取消的事件包括杨惠妍及杨国强共同并非或不再为碧桂园全部已发行股本的最大实益拥有人;不再实益拥有碧桂园全部已发行股本最少40%权益等。当发生触发融资取消事件的当日起计15个营业日内,融资协议项下可供动用的融资将即时取消,且碧桂园将须预付所有该等贷款连同就此应计利息,以及融资文件项下所有其他应付款项。